- 向度二與向度五的區分?
→未有情緒流露時:2-12、13、14、15 / 有情緒流露時:5。
- 2-8在說明手冊上的coding原則為"有做到"時標記、但評分表中0分的標準為"未做到/不適切"?
→已更正手冊上的coding原則為"有做到/不適切"時均要標註。
- 2-8"未做到"需標註?
→向度一、八、以及前面提及的2-8,均不會有NA的狀況,因此未標註到"有做到/不適切",即代表"未做到",不須特別標註。
- 當病人有情感流露而治療師複述其話語時應標註4-5或5-8?
→標註5-8,因為此時治療師重述病人的話就能給予病人同理感受。
- 評估中個案遇到困難是否需給予具體建議與回應(3-13)
→評估中不須具體給予建議,且治療師有給予回應,因此不須標註3-13。
- 7-1在標註時須注意出現的時間點,若在會談結尾詢問是否有其他想改善的地方,仍不符合7-1,因為此時不應為"確認其參與決策意願"的時機。
- 7-5在標註時須注意治療師後面是否真的有與其做決策的討論,若有討論才能標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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